春来芳菲动,风催绿意浓。在天德湖畔,市住建局举行“3·12”植树节系列活动。
“要让爱绿护绿深入人心,要让植绿养绿蔚然成风。”市住建局党组成员、市园林局副局长王文官说。
在活动现场,市文明办、团市委、市妇联、市住建局联合向市民发出倡议:
争做“最美阳台(庭院)”的先行者。养成良好习惯和行动自觉,有效利用空间,在庭院、阳台(窗台)增花添彩,人人成为美丽阳台(庭院)的实践者,家家成为美丽阳台(庭院)的受益者。
争做“最美阳台(庭院)”的领航人。走出家庭,走向社会,美化街巷、美化小区、美化单位。对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、学校、医院、居住区实施拆墙透绿、围墙增绿,设计种植池或搭建种植花卉叶类藤本植物,建设共享社区、街区。
争做“最美阳台(庭院)”的守护者。要发扬主人翁精神,积极维护优美的环境,主动参与守护“最美阳台(庭院)”来之不易的丰硕成果,对破坏公共绿地、居住绿地、公用设施的现象和行为进行劝阻、举报、制止,为建设最美凤城尽一份心、出一份力。
在活动现场,市住建局任命了一批党员“绿格长”。
据了解,为进一步推动城市绿化工作提质增效,泰州创新推行党员“绿格长”管理模式,任命一批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过硬的党员干部为“绿格长”,以绿化管护范围的网格化划分延伸服务触角。“绿格长”们定期到自己所管辖的绿化管护区,查看绿化植物的修剪治虫、除草施肥、浇水扶正等生长情况,遇到旱涝灾害天气,还要做好紧急应对工作。
市民张存宝在活动现场签订了树木认建认养协议,认养了天德湖公园的一棵树木。他告诉记者,此次参加树木认建认养协议,他是带着七岁大的孙女来的,“主要是让孩子从小有养绿护绿的意识。”
据了解,认建认养采用协议形式,相应的资金由认建认养单位(个人)提供。认建绿地的,个人出资不低于100元,单位团体不低于1000元。绿地认养标准为,每年每平方米绿地(含绿地内树木)不低于10元,树木(古树名木除外)每株每年不低于50元。认养绿地的,个人认养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,单位团体不得少于100平方米。认养树木的,单位团体不得少于20株。
在活动现场,大约有30多位市民签订了树木认建认养协议。